全资子公司是否必须要设董事会
杭州刑事律师
2025-04-15
1.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,职权由章程定。
2.子公司规模大,股东认为需设董事会,应按规定设,成员313人。
3.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,必须设董事会,成员含职工代表。
总之,全资子公司是否设董事会,要依公司性质、规模等确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全资子公司不一定要设董事会,是否设立需根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确定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,执行董事还能兼任公司经理,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若子公司规模较大、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,就要按规定设立,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。可见,全资子公司董事会的设置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。如果您在公司治理、董事会设置等方面有法律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全资子公司并非一定要设董事会,是否设立需依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判断。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,职权由章程规定。
2.当子公司规模较大,股东认为有必要设立董事会时,就应按规定设立,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
3.建议全资子公司在决策是否设立董事会时,综合考虑自身的性质、规模以及股东意见等因素。若符合不设董事会的条件,制定公司章程时明确执行董事的职权;若决定设立董事会,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和构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,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(2)子公司规模大,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的,应按规定设立,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
(3)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总之,全资子公司设董事会与否要依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来定。
提醒:
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设置上有不同规定,企业应依据自身情况依规操作,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全资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,且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能兼任经理,职权由公司章程定。
(二)若子公司规模大、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,应按规定设董事会,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
(三)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,必须设立董事会,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,不设董事会。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。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2.子公司规模大,股东认为需设董事会,应按规定设,成员313人。
3.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,必须设董事会,成员含职工代表。
总之,全资子公司是否设董事会,要依公司性质、规模等确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全资子公司不一定要设董事会,是否设立需根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确定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,执行董事还能兼任公司经理,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若子公司规模较大、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,就要按规定设立,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。可见,全资子公司董事会的设置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。如果您在公司治理、董事会设置等方面有法律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全资子公司并非一定要设董事会,是否设立需依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判断。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,职权由章程规定。
2.当子公司规模较大,股东认为有必要设立董事会时,就应按规定设立,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则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
3.建议全资子公司在决策是否设立董事会时,综合考虑自身的性质、规模以及股东意见等因素。若符合不设董事会的条件,制定公司章程时明确执行董事的职权;若决定设立董事会,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和构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全资子公司,若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,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(2)子公司规模大,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的,应按规定设立,董事会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
(3)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,且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总之,全资子公司设董事会与否要依据公司性质、规模等具体情况来定。
提醒:
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全资子公司在董事会设置上有不同规定,企业应依据自身情况依规操作,若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全资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,且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,可不设董事会,设一名执行董事,执行董事能兼任经理,职权由公司章程定。
(二)若子公司规模大、股东认为有必要设董事会,应按规定设董事会,成员为三至十三人。
(三)国有独资的全资子公司,必须设立董事会,成员中要有公司职工代表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五十条规定,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,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,不设董事会。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。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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